■ 记者 于晓 通讯员 王卉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引导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促进文明行为养成。11月8日上午,由淮北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烈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承办,烈山区城管局、区市场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四大队等单位协办的践行《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在烈山区工人村体育场成功举办。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条幅、展板、广播和宣讲等方式,对“淮北文明18条”、《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全面解读,深入浅出地剖析其中的责任与义务,向市民发放宣传彩页,引导他们树立文明观念、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现场还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出行”“文明养犬”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互动环节,文明小常识有奖竞答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气氛热烈。
此次宣传活动,加深了市民群众对《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理解,提升了市民文明意识,规范了市民文明行为。下一步,烈山区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高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