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林建强
本报讯 10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条例》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
截至9月底,我市电动车保有量约80万辆;现有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1家、电动车销售维修单位378家。非机动车的管理对于百姓生活秩序和安全至关重要,本次执法检查对标对表《条例》内容,聚焦生产、销售、通行、停放、充电全链条,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
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香娥带队,实地检查了濉溪县、相山区《条例》执行情况,听取11家市直单位工作汇报,委托杜集区、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12个居民小区、6个交通路口、6个销售网点进行明查暗访,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条例》实施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动《条例》实施。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先后8次就电动车交通安全治理进行部署。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管理水平。市公安局制定《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
加强源头管控,促进上路车辆合法合标。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对全市电动车销售商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排查违法违规销售、改装、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配件等问题。推行“带牌销售”等便民做法,设置登记上牌点位230余处,及时核发号牌。加强安全教育,在群众购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现场发放宣传单、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倡导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
严格道路执法,确保非机动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市公安局加强路面显性用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曝光。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局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联合检查181次。
科学规划建设,完善通行停放基础设施。优化改造通行秩序混乱和交通事故频发的交通路口、路段17个,科学施划导向车道和待行区,完善安全提示标志。改造人行系统和慢行系统路段18.6千米,建设非机动车道遮阳棚等便民设施。合理设置划定停放区域,在菜市场、商超、学校等重点路段安装隔离栏,依法拖移违法乱停乱放车辆。精简办事流程,明确既有小区增设停车棚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制定《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强化技防物防应用,安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746部。
注重综合施策,落实企业平台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召集电动车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一级代理商召开恳谈会,集中培训约谈、提醒告诫,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走访外卖、快递企业,督促落实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审查备案等管理制度。建立快递、外卖行业路面联合劝导、定期违法抄告、行业企业惩戒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源头管理、防治结合、协同共治、保障安全”原则,全面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建议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协同共治格局,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文明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