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培育市级放心消费单位不少于40个、放心消费街区4个。
【推进措施】
1.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培育活动,培育市级放心消费单位不少于40个、街区4个、放心消费行业协会4个、放心消费乡村(社区)4个、放心消费镇(街道)4个。
2.将放心消费培育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鼓励各县区出台放心消费培育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孙学明
联系电话:323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