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田文莉
本报讯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起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我市票决制工作于2019年在刘桥镇开展镇级探索试点,2022年在全市18个镇全面推行,同时在烈山区开展区级试点。五年来,我市在推进票决制工作过程中,认真践行过程民主、程序民主和成果民主,逐步形成了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接单”、人大“督单”的闭环机制。截至5月底,烈山区和全市各镇共票决项目165个,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的实际问题。
坚持党委领导,协同各方,有序推进票决制工作稳步开展。票决制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意见、定期听取实施情况汇报等方式,加强领导、全面统筹,保证了票决制工作的正确方向。实践中,各地按照项目征集初定、项目审议票决、项目监督评估“三个阶段”,项目征集、项目初定、项目审议、项目票决、项目监督、项目评估“六个环节”,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初步建立了一套安排合理、环环相扣、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党委决策领导、人大票决监督、政府组织实施、代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坚持政府主责,量力而行,有力抓好票决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征集初定,政府坚持问需于民,反复论证遴选,形成有一定民意基础的候选项目。在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中,按照“财政可承受、群众得实惠、项目可实施”要求,遵循当年建设、当年完成、当年受益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对征集到的众多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和分类归并,从普惠性、时效性、可行性等方面考量论证、研判筛选,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候选项目的建议方案。项目确定后,政府发挥主体作用,进行项目分解,形成责任清单,注重听取代表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推动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坚持人大决定,依法监督,有效确保票决项目落地落实。政府征集公告发布后,人大代表主动结合“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以代表“家室站点”为主阵地,把征集民生实事项目融入接待日、联系群众等活动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大会期间,按照大会通过的票决办法,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正式项目,并以大会主席团公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设计划,人大制定相应监督方案,采用听取汇报、集中视察等形式进行监督,及时指出问题,协调解决困难,提出意见建议,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在次年召开的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