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本报讯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共建和谐,共享安全”。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交警支队结合“七进”工作,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中,宣讲民警利用多媒体课件,用通俗易懂和形象直观的授课方式,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类型讲起,带领广大职工共同学习了日常交通安全常识。通过播放近期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视频,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危险交通违法行为,并现场发放了宣传单,在厂区显眼处张贴海报加以提醒企业员工,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民警还深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企业,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GPS监控运转情况、车辆维护保养情况、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找管理工作短板问题。针对违法高、事故多、隐患突出的企业,采用联合约谈、集中教育等方式,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送法进企”活动32次,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宣讲人员共计300余人。
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民警结合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及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及出行的实际情况,通过PPT、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有奖竞答等方式,从学生日常出行、文明交通礼让方面入手,教会学生如何走斑马线、如何乘车出行、如何识别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同时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的重要性。教导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倡导同学们要发挥好“小手牵大手”作用,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给家人、同学、朋友们,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
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交警支队通过向社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讲解无牌无证、面包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以及行人如何行走斑马线、骑电动、自行车应注意的事项等,警示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良的驾驶习惯,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交通安全宣传“进乡村”。以“乡村赶集”为契机,走进刘桥镇、石台镇、朔里镇等乡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剖析了酒驾、醉驾、乘坐黑车、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讲解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源,再三强调交通陋习的危害性,倡导村民远离酒后驾驶,拒绝乘坐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