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村(社区) “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市443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 3 万元的启动资金。
【推进措施】
1.部署各县区全面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将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部规范登记为社会团体。
2.对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登记成立时所需不少于 3万元的启动资金,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 1 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持 1 万元,社会捐赠不少于 1 万元。
3.建立健全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规范资金筹集、组织村(居)民互助、开展急难救助、严格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积极开展急难救助,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为低保等政府救助的有益补充。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联 系 人:赵朋
联系电话:3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