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淮北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分设为财经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