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024年05月11日

第A04版:

十一、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

【目标任务】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465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600人。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

3.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逐步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结合当前就业创业情况,适时开展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个性化培训。

4.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 48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 24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市、区)政 府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5.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托养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残联

联 系 人:张 斌(残疾人就业)   联系电话:3882238

刘娟娟(残疾人托养)

联系电话:388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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