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肖干 通讯员 丁杰
本报讯 医疗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是重大民生事业。濉溪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医保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积极发挥医保民生“保障网”、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全县医保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能发展、基金可持续的多赢局面。
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宣传服务,采取多方式、多层面、多手段宣传,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2023年度,濉溪县基本医保参保93.69万人,参保覆盖率100.55%。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数87.12万人,职工参保人数6.57万人。加强部门协同,扎实推进参保扩面,稳步推进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优化经办服务。在“县有大厅、乡有窗口、村有柜台”的基础上,将医保服务向村(居、社区)民组延伸,将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延伸至“服务末梢”。刘桥镇、双堆集镇医保服务站获“省级基层医保服务示范点”荣誉。落实全市统一的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按病组(DRG)付费改革,2023年1月起,全县所有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均纳入DRG付费,医疗机构覆盖率100%,病组覆盖率85.42%。城乡居民医保DRG付费预算从医共体包干基金中扣除,实行“双预算”管理。深入推进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试点,切实提高门诊慢病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在用实用好参保人“保命钱”方面持续发力,医保杠杆作用显现,引导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步伐坚实。
办好民生实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格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资助政策,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医疗救助的托底能力。2023年7月起,对部分慢性病病种实行慢性病待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实行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当年慢性病“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共办理1204件,各类“自助备案”办理1.1万件。大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