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 去:
黄永广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崔海峰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永生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