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郝书芳
本报讯 11月11日,烈山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市级初审。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工业节水减排,提升工业园区用水效率,我市按照《省水利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先后完成相山经济开发区、淮北高新区等2个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2023年,按照《安徽省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试行)》,持续推进烈山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市水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组建专家组,召开烈山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市级初审会,围绕自评估报告和支撑材料,从组织管理、用水管理、宣传教育、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节水型企业覆盖率、绿化节水灌溉等13个方面进行细致审查,逐一核实烈山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各项指标任务。
专家组一致认为,烈山经济开发区建立健全节水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节水政策措施,加强再生水利用,提高园区内水重复利用率和节水型企业覆盖率,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强化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深挖园区节水潜力,进一步实现园区节水管理提质增效,确保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