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日

第A05版:

市检察院赴合肥市 学习为民营企业法治护航的考察报告

一、外地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在全市范围内高标准、全覆盖建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借助“府检联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建第三方专业人才库,做实做细对涉案企业的双向保护。二是坚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利益的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企业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司法保护力度。对涉企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持续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三是坚持贴心服务。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相对不起诉工作机制。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组建专门办案组,明确要求分管检察长入组领办。实行涉企案件“社会调查+风险研判”、双审报备等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系统性、制度性难题。深化“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实现从“企业多次多头找”到“检察官分批分头听”、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的转变。

二、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一号工程”,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开展的实操性。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相关科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查找短板弱项,巩固工作成果。二是严格制度保障。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工作举措,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密切与工商联的对接联系制度,与行政、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突出服务效能。从企业生存发展实际出发,科学选择办案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现象发生。对涉企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举行公开听证。对涉案企业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将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与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相结合,将司法办案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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