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张超
本报讯 10月5日下午,淮北交警四大队民警巡逻途中忽遇一辆货车自燃,民警迅速反应,联合消防部门控制了火情,避免了群众生命财产进一步损失。
当日下午,交警四大队巡逻警组按照一级加强勤务要求,依托宋疃卡点开展辖区巡逻。16时12分许,巡逻至烈山区梧桐南路与淝河路交口南200米处,发现道路东侧机动车道停有一辆正在发生自燃的轻型自卸货车,货车驾驶室与油箱已经出现大面积着火点,火势较大,浓烟滚滚,烟火几乎弥漫了两条车道。该车车厢满载易燃的干燥玉米秸秆,情况紧急,十分危险。
巡逻警力立即依照《交警支队处置道路突发紧急事件预案》,快速部署分工,一名警力迅速取出警车上预备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对火场进行压制,另一名警力紧急拦截过往通行车辆依法征用随车灭火器,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概况同时请求增援。发现警情约2分钟后省公安厅督导组率先抵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工作指导,随行警力立即取出随车携带的干粉灭火器加入到灭火工作中。
发现警情约5分钟后,交警四大队第二组巡逻警力与辖区派出所巡逻警力先后抵达现场,因自燃货车油箱着火且运输货物为易燃物随时有爆燃的危险,在督导组领导的现场指导下,现场警力快速明确分工,紧急疏散周边围观群众并对事发路段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发现仅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效果不佳后,现场警力紧急征用一辆路过的搅拌车并使用车辆配备的高压水枪对火场进行压制,火势逐步得到控制。
发现警情约8分钟后,交警四大队第三组支援警力与消防部门陆续抵达现场,现场大火被快速扑灭。
此次自燃事件,淮北交警快速反应,科学指挥,高效联动,在第一时间将危险降到最低,没有引发长时间长距离拥堵,无人员伤亡。目前自燃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