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傅天一 通讯员 李峰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8月1日起,市医保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治疗医院限制,患者可任意选择有治疗能力的定点医院就医结算,极大地方便了慢特病患者。
据了解,从全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门诊慢特病一直实行定点管理,门诊慢特病患者须在医保定点医院中选择1或2家医院作为门诊慢特病的治疗医院,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通过线下方式办理变更手续,在选定的治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按规定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以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为例,政策调整前,具有以上门诊慢特病病种的患者最多选择2家定点医院作为治疗医院,在非选定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政策调整后,患者可以任意在168家有治疗能力的定点医院治疗,无须办理变更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均可以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