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龙溥 刘丽莹 王蒙
本报讯 某公司因财务人员交接,在7月纳税申报期内漏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了解情况后,濉溪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进行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在限期内改正、补充申报。考虑企业首次非主观故意逾期未申报且限期内及时改正,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柔性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今年以来,濉溪县税务局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制定入企入户工作方案,组织税收包保人员走访不同行业纳税人缴费人,耐心倾听意见建议,把基层一线调研发现和收集的问题汇总形成“纳税人需求清单”,做实做细调研“后半篇文章”。
为进一步响应纳税人诉求,践行“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理念,该局创新税费争议调解方式,建成2个税费争议调解室,聘请17名纳税服务体验师,有效解决一般税费争议183条,矛盾纠纷100%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