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王守明
“行政科和政法科整合后,不用跨科室调剂预算指标,科室内部就可以直接办理,能减少三个环节,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梁峰说。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推行“大科室”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系统谋划
找准改革突破口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推进、全域覆盖”的原则,聚焦关键环节,推行“大科室”制改革,优化科室职责,精简科室数量,提升工作效能,稳妥有序完成改革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将“大科室”制改革纳入我市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成立由市委编委领导任组长,组织、编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直党政群机关“大科室”制改革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集中攻坚,为顺利推行“大科室”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座谈会、一对一访谈、实地蹲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分析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梳理市直61家党政群机关历史沿革,详细了解各单位实际职能履行、内设机构设置、科级领导职数配备等现状,厘清改革思路,明确改革目标,建立改革台账,为科学制订改革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科学制定方案。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市深改会研究通过后,以市委编委名义印发《市直党政群机关“大科室”制改革方案》,从优化职责、精简机构、保障待遇3个方面,明确改革的重要任务。通过保留一批职责饱满、运行顺畅的业务科室,整合一批职能单一弱化、职责相近的科室,新设一批科室,保障新增和加强重点工作任务,实现“三个一批”优化职责。
试点先行示范。选取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3家市委编委成员单位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制定试点方案模板和改革前后对比表,全面系统梳理试点单位科室职能,加强重点业务机构编制保障,确保科室职能不重不漏;在科室限额内,进一步加大组织人事、后勤服务等综合科室和职能相近业务科室的整合撤并力度,确保科室设置精干高效;通过在科室加挂牌子方式,确保与上级机构的业务沟通联系顺畅,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分批稳步推进。在总结评估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对标我市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将与创优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市发展改革委等14家单位纳入第二批改革范围,统筹加强与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政策衔接,通过“面对面”调研,“一对一”指导,“点对点”审核,形成第二批改革方案初稿,稳妥审慎统筹推进改革。同时,将市委办公室等其余44家单位纳入第三批改革范围,实现全域覆盖、整体推进。
“瘦身健身”
释放改革新动能
通过第一批改革试点,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3家试点单位内设科室总数由改革前的52个精简到38个,精简率达27%,“大科室”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改革后,通过“保留一批、整合一批、新设一批”,3家试点单位原分散设置的21个业务科室整合为12个,办公室等综合科室由8个压减为4个,根据重点工作新设科室1个,业务科室占比达85%,职责体系得到系统性重构,机构设置更加精干,机构职能更加饱满,部门职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人员配置更加合理。改革后,3家试点单位科室编制数提高到3名左右,从根本上消除“一人科”,彻底解决编制资源过度分散、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实现编制资源均衡配置。同时,各单位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调配人员力量,用于加强重点科室和主要业务,实现“人、事、岗、责”合理匹配,也解决了“一人出差、业务停办”问题。
工作运行更加高效。改革后,3家试点单位内设科室更加精干高效,有效解决科室之间分工过细,职能交叉、推诿扯皮问题,减少了内部沟通协调环节,切实将“一亩三分地”变成“一份责任田”,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完善工作机制,重构工作流程,优化业务程序,精简办事环节,进一步方便了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优化了营商环境。
干事热情更加高涨。改革后,“大科室”负责人可以统筹调配人员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了忙闲不均现象,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同时,选优配强科室负责人,加大人员交流力度,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呈现出“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工作氛围。
干部成长更加有利。改革后,消除“官多兵少”“指挥的人多、干活的人少”现象,通过“传帮带”“老带新”,科室工作人员能够熟悉更为全面的业务工作,做到“一岗多能”“多岗锻炼”,可以尽快成为全能型人才,有利于人才培养锻炼和干部梯队建设。
改革创新
激发发展新活力
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妥善做好政策配套和业务接续,增强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开展各环节改革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平稳有序。
此次改革紧盯部门内部科室职责不优、分工过细、力量分散、苦乐不均、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及“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的重要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进行模拟测算、详细制定改革方案,切实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刀刃”上,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有效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升部门服务企业群众质效。
此次改革既考虑科室职能调整划转、机构编制配备,又考虑科室数量精简、干部交流调配等。同时,还结合即将开展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新一轮机构改革、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到统筹考虑、一并实施,防止改革“翻烧饼”,造成频繁调整,增加综合成本,影响正常工作。
此次改革,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3家市委编委成员单位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为其他市直单位提供了示范样本。同时,改革推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单位实际情况,在科室精简上不搞“一刀切”,明确中层领导干部“两个不变”待遇,不因改革影响干部待遇和工作积极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在充分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分次分批推进第二批和第三批改革,符合改革规律。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委编办将立足部门职责定位,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保障事业稳步向前发展,为推动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