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周金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开展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的实践和探索,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民生实事项目的各环节、全过程,民生跟着民声走,让实事落到实处,实现了“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
一、推行票决制工作的发展历程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人大)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以投票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的制度。按照“试点带动、逐步推广、全面覆盖”的步骤,我市推行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探索实践历经启蒙探索、试点先行、全域推广三个阶段。
1.启蒙探索阶段。2019年5月,在濉溪县刘桥镇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该镇人大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将当年度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交由全镇人大代表投票决定。该项制度一经实施,立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介入、加强指导,对票决的程序性、规范性、实效性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总结提炼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六步走”的经验做法,为票决制在全市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2.试点先行阶段。2019年,我市按照“试点带动、逐步推广、全面覆盖”的步骤,濉溪县刘桥镇被确定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试点镇。2021年,濉溪镇、五沟镇、渠沟镇、朔里镇、烈山镇成为第二批试点镇,进一步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经验。经过两年多的积极探索,顺利推动了一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镇级推广的条件逐步成熟。
3.全域推广阶段。2022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刘桥镇召开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全市镇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推动票决制工作提质增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各镇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通知》,推动我市票决制工作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18个镇均在上半年召开的人代会上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
二、推行票决制工作的实践经验
全市镇级人大积极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着力保证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全程参与、全程当家作主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坚持党的领导,建立机制“强保障”。各镇党委对代表票决制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分别成立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奠定了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坚实基础。各镇人大分别制定了《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对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六个具体环节等工作流程予以明确,为高质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提供了遵循。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听民意“汇民智”。为使民生实事项目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各镇精心谋划部署,通过发布公告、广泛动员、认真甄选确定符合各镇发展实际的候选项目。一是广泛征集。通过村(社区)广播、公示栏、张贴公告、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征集项目。二是认真甄选。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量力而行的原则,安排专人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认真甄别挑选,确保项目选择符合镇域发展实际和群众期待。三是严格审核。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对候选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初选项目经镇党委审核把关后,确定好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票决。
(三)坚持依法依序,开展票决“定项目”。镇政府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等形成专项报告,印发与会代表。由镇政府负责同志在人代会上就提请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等向全体代表作情况说明。全体参会代表分组讨论、充分审议候选项目。以差额投票表决的方式,项目获得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则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并向代表和社会公布。
(四)坚持注重实效,闭环监督“促落实”。为确保项目实施有序推进,项目票决通过后,各镇政府积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综合运用听取报告、现场视察、调研督办等形式,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和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为保证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质量,各镇人大牵头成立评估小组,于年底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预评估,在次年初召开的镇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镇政府关于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有的镇还组织人大代表对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满意度测评作出项目质量评判,强化评估结果的应用,倒逼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升群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满意度。
我市镇级人大在推进民生实事票决制过程中,逐步建立了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接单”、人大“督单”的全过程闭环机制,已逐步趋于成熟,并显见成效,推动办实办好群众关心的“枝叶小事”。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18个镇共票决重大民生实事项目96项,项目实施范围涵盖人居环境、道路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暖民心行动等多个方面,已竣工项目37项,正在实施项目59项。在看到成效的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改进,主要体现在代表积极性调动还不够充分、项目内涵理解还不够全面、前期准备工作还不够扎实、项目谋划论证还不够深入、项目的覆盖面还不够宽泛等方面。
三、推进票决制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开展好票决制工作,是激活各级人大监督职能、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有效方法。为推进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务实高效地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一)坚定制度自信,深化票决制工作思想认识。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有力抓手,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载体。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切实把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有机结合,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服务发展、推动法治、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人大代表应增强责任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声,夯实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意基础。进一步加强对实施代表票决制和政府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好代表活动室、代表联络站等载体作用,广泛征集选民意见,将群众呼声高、反映大局具有全局性、普惠性的事项纳入征集范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票决制工作良好氛围。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民意,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无缝融合。充分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项目征集、项目确定和后续监督中来,努力让民生实事项目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体现民意民愿。重视新闻宣传舆论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重视支持,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项目票决、项目推进、代表监督、工作成效等关键环节,多方位、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实践效果,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三)深入持续推进,健全完善镇级票决制工作。一是科学谋划项目。加强前期调研。充分听取民意,进一步扩大项目征集面,丰富项目来源,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建议方案。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项目筛选,着重考虑项目质量、项目实施的效果,真正优选出地方财力可支持、有利于地方长远发展的项目。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票决制参与的主体,必须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鼓励人大代表多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做好百姓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提好、选好民生实事项目。同时,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学习票决制的相关知识以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明晰代表的职责,提高其决策、监督的能力。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在票决程序上,积极探索差额表决的方式,最大限度尊重代表和群众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票决后的跟踪监督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回头看”机制,收集群众对项目实施的评价,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完善建管护机制。加大项目财政投入力度,通过“向上争、财政挤、群众筹”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健全管护机制,制定完善的实事项目运行、维护和管理方面的配套机制,创新运营管理模式,不断提升项目“管”“护”水平,使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四)坚持全面规范,加快推进县区票决制工作。坚持全面规范,加快推进县区人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建议县区层面在总结、提炼县区人大常委会目前行使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经验并形成制度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延伸至更多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实事项目及其他县区重大项目。同时,在镇人大代表票决制基础上,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县区人大代表票决制,建立全流程的长效运行机制,完善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制度,不断提高重大事项的决定质量,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