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实验小学小记者 从洪硕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有权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后来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而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难道家里就没有类似的事了吗?请听我娓娓道来。
有一次,我爸下班回家,他打开门,把鞋一扔,连拖鞋也没穿,一屁股躺在沙发上,把他那臭脚往茶几上一放,打开手机,茶几上有几包零食,他也不怕把零食给熏臭了。这时,我妈把一只脚放我爸头上,另一只脚放茶几上,手里拿着她视之如命的“宝贝”——手机,在那打游戏。我作业写得差不多了,结果“好事”来了,我爸让我去洗他那让人作呕的“香”袜子,我非常生气。于是,我学着老爸的样子,把脚放在了茶几上,可是还没到一秒钟,一个铁球一样重的巴掌砸在我头上,我抬头一看,爸爸正怒视着我,没办法,老爸就是那么强大,我爸简直就是奥特曼,我就是个怪兽,我只好乖乖洗袜子去了。哎,为什么爸妈能做,我不能。
还有一次,我妈对我说:“快把你的钱包拿来。”我的脑袋里立刻发出警报:一定没好事。但是,老妈是老虎,她让做的事,我不得不听啊!我拿来红包,“这些够买两个拖鞋了。”妈妈说。我这才知道这就是那“世界上最好的事”,哎!这是什么老妈,能理直气壮地跟我要钱,而我不能理直气壮地跟老妈要钱,我可真是难死了。
还有一次,我爸妈带我去文化书店买文具,不知什么原因爸妈忽然吵了起来,妈妈突然说:“走,回家,买什么文具。”我被硬拽回了家,哎!我可真难。
哎!这真是“只许爸妈随便,不许孩子随便。”
指导老师:侯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