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宋驰
本报讯 近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副主任李秀侠、朱秀芳、吴飞、崔海波出席会议。朱秀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县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常委会作了供职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集中审议并表决通过。会议还讨论和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副县长李影,县纪委监委、县法院有关负责人,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刘桥镇、百善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