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日前,第十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宣传政策、有序申报,2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红升就市政府质量奖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设立市政府质量奖的意义以及设立依据是什么?
王红升:设置政府质量奖,推动质量水平提升,促进企业追求卓越,是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的质量奖——“全国质量奖”最早设立于2001年,各省市从2010年开始设立相应的质量奖。我市的质量奖开始于2010年8月,至今已经评选了九届21家企业入选。获奖企业推广应用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有效发挥了质量引领作用。这一奖励政策为推动淮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6月市政府以淮政〔2020〕12 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修订后的《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淮北市根据新修订的办法进行了第九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
记者:申报市政府质量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王红升:市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简称为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认定)。
《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规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获奖5年内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
记者:市政府质量奖几年评选一次?奖项是如何设置的?对获奖组织的奖励有哪些?
王红升: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1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4个(其中中小微企业2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3个。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将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50万元(获奖中小微企业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优先推荐参评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
记者: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标准是什么?有哪些申报与评选程序?
王红升:市政府质量奖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作为评选标准。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主要包括申报组织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选委员会审议提出候选名单、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奖励名单、拟奖励名单公示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程序。
记者:第十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具体是如何安排的?
王红升:推荐申报工作自2023年2月6日起至6月3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预推荐。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等认真筛选具有申报意愿和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于3月31日前报送到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417房间,电话:0561-3236660,邮箱:hb3236660@163.com),申报组织也可以自我推荐。二是正式申报。申报组织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以上企业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推荐申报的文件要求和相关表格可登录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huaibei.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
记者:关于市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有哪些要求?
王红升: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淮质强〔2023〕1 号)要求,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质量管理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组织推荐上来。同时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对于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单位要按要求据实申报,采取评审专家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