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袁兢
2022年以来,市社会救助中心坚持以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为契机,着眼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始终坚持把困难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突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方位服务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兜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实现“十二连增”。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均按7%增幅增长,较省民政厅指导幅度增加2.5个百分点,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2010年增长19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2010年增长765%。
操作规程不断规范化。2022年度修订完善《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淮北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淮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社会救助政策,联合财政、残联、公安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纳入低保。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予以保障。整合基层主动发现力量,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形成“一套表、一张网、整件事”闭环式工作机制。
特困供养工作稳步提升。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及半护理标准。三区一县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险实现全覆盖,为5606名特困人员统一投保住院医疗护理保险,支出资金113万元。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参保人员、各镇(街道)民政办或区民政局相关部门按合同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申请赔付,承保保险公司及时予以报案受理、审核、理赔,解决老年人护理难问题。
临时救助工作不断创新。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范围和标准,将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由低保标准的4倍提高到6倍,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对急难情况可“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大排查及困难群众大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结合我市实际,推动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会同社会组织管理局做好成立互助社规范登记备案、资金筹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等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互助社成立。目前,全市成立互助社28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类20个、社会团体类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