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马晓伟 冯建伟
本报讯 12月6日,我市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工地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被市城管局依法处以8万元罚款。
经查明,今年5月份,我市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接连三天,在杜集区某住宅景观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存在内部道路积尘较厚、裸露渣土和物料未覆盖、挖掘机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预拌砂浆出料口扬尘外溢严重等问题,且拒不改正,多次出现扬尘污染。
10月31日,市城管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该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该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市城管局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8万元的罚款。
今年以来,为持续有效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市民群众打造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市城管局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市城管局对各类影响城市环境和空气污染当场处罚60起,一般程序案件17起,总计罚款725200元。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值冬季,是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造成空气污染的高发季节,希望各建筑施工单位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标准,实施精细化管控,有效降低工地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