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杜从
本报讯 日前,相山区一家园林工程公司超时施工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城管部门现场执法,还居民清静生活。
当天,接到龙山路东段小区居民的投诉,相山区城管局立即赶到该路段某建筑工地进行处理。经调查询问,发现该项目工程未经批准超时施工,存在严重噪声污染现象,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当场责令停止施工。次日夜11时许,城管部门再次接到市民电话投诉,反映该工程依旧超时施工。执法人员再次赶到现场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午间和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施工、娱乐等活动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最终,相山区城管局对该园林工程公司处以八千元的罚款。
12月6日,该涉事公司缴纳罚款,并全面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