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1日

第A07版:

深学报告践行使命 立足岗位彰显担当

——全市医保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记者 傅天一

通讯员 侯山珊

近期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以更强责任担当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开展。

统筹谋划举旗帜,关键少数带头学。制定《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及时传达学习大会精神、全面抓好宣传宣讲、推动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4个方面明确提出28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并逐项细化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3次组织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医保系统落到实处的具体举措。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交流心得、分享体会,充分发挥领学促学效应。

突出特色抓载体,丰富形式多样学。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的基础上,丰富学习宣传形式,营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在“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员干部畅谈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悟”“学习二十大青年有话说”系列宣传专栏,定期推送医保系统党员干部、青年团员关于如何结合实际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的感想感悟。筹划全市医保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以知识竞赛为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实现“双提升”,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立足岗位办实事,知行合一沉浸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我市医保系统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需求引领、问题导向,为参保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完善医保待遇政策,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政策的通知》,取消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不超过5次的限制,进一步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积极性,逐步提高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建设15分钟医保服务圈,计划11月底前投放85台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实现参保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32项服务事项就近自助办理。在34个镇(街道)、419 个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点),基本建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体系,缩短“服务半径”。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电话、传真、网站、手机APP”全渠道办理,59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跨省住院费用、长三角地区职工医保门诊和省内异地药店购药双向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覆盖全国5.91万家。大力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可“一码通办”,目前我市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达52.89%,位列全省第一。

未来,市医疗保障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同推动“一改两为五做到”和“找改强争”专项行动开展紧密结合,同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打造“五型机关”紧密结合,用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用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让全市人民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以医保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展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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