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杨丽 胡文静
本报讯 连日来,西街道疫情防控志愿者中有一位特殊人员,他每天坚持上门为管控区内核酸检测的居民采集信息。他就是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化名),在回报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
今年,刘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刚入矫时因为不服从管理被处以警告一次。西办司法所秉承对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教育、感化”的工作理念,多次与其本人及家人深入交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矫正,帮助其重新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积极向上的价值观。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心理疏导、谈心谈话等,刘某逐渐转变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生活步入正轨,并找到了一份工作,结束了游手好闲的生活。
“疫情发生以来,我看到无数党员干部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尤其是看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了防疫安全,每天不厌其烦地打电话、发微信询问我们的身体情况,向我们宣传疫情期间注意事项与相关法律知识,我被深深触动。”刘某在学习心得体会中这样写道,“我能够做点什么呢?没有专业知识,但可以到抗‘疫’一线,为抗‘疫’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当得知西街道缺乏上门核酸采集志愿者后,刘某主动报名,从未缺席一天,为街道、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从最初的抗拒矫正到配合矫正工作,再到主动加入到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中,刘某的转变让同样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相信,只要不断努力改造自己,社区矫正对象也能为社会传递温暖人心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