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傅天一 通讯员 娄宇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按照综合医改部署,大力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全面推进省级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第一批10家试点医疗机构DRG付费自今年1月实行至今,数据总体呈现“三升四降”(病例组合指数、病案上传率、病案入组率等上升;均次费用、平均住院日、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等下降)。计划年底实行DRG实际付费的医疗机构占比达75%以上;明年1月实行DRG实际付费的医疗机构100%全覆盖。
分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采取“不停步,小步走”的办法,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市医保局联合财政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出具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评估报告,出台2022版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修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007项,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增加医疗机构医务性收入。
全面执行14批国家和省级集采中选结果,超过300种谈判准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50%,集采2批耗材平均降价超80%,节约采购资金2.42亿元,在降低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成本的同时,为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创造了空间。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畅通医保和医疗机构双方的沟通渠道,更加注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准确把握医保各方面之间、医保和医药卫生等其他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秉承“监管和支持并重”的理念,建立市级医保部门与市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三医联动”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