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耿运昕 程晓庆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部局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全市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安全出行,自10月份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实际,创新“五个三”管理机制,着力筑牢校车运行安全防线,切实消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安保工作。
完善三种台账。支队充实完善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大队按照辖区划分,分别建立完善三种台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信息台账。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使用学校、核载人数和行驶线路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建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信息台账。全面掌握驾驶人姓名、准驾车型、驾龄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定期审查驾驶资格,坚决杜绝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交通伤亡责任事故、酒后驾车的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跟车老师信息台账。组织各大队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将跟车老师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建账,便于及时了解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监督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
明确三个责任。明确民警的责任。对全市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确定监管责任民警,并明确监管民警在接送学生车辆档案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学生上下学时接送学生车辆路面管控等方面的工作责任。明确学校法人、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的责任。各大队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以签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状》方式,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校方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督促车主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驾驶人安全提醒等工作。明确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跟车老师的责任。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跟车老师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安全护送责任书》,督促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自觉做到文明驾车、安全出行,督促跟车老师认真履行护送职责。
排查整改三类安全隐患。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学校及车主、驾驶人做好整改工作。开展校车驾驶人隐患排查。通过调阅交通事故档案、查询违法系统等方式,每月开展一次校车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对不符合安全驾驶资质的,及时取消其驾驶资格。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大队适时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学校以及乡镇政府、县区教育局和安监局,采取措施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推行三种方式整治。采取定点整治。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在每天早中晚上放学高峰时段,部署各大队在各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检查点,对过往接送学生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违必纠”。采取巡逻整治。在每天早中晚上放学高峰时段安排巡逻执勤车辆,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及接送学生车辆必经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动态违法行为。采取跟车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大队民警采取驾驶民用车辆,全程跟车检查的方式,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录音录像设备,及时收集固定接送学生车辆违法事实,及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消除校车驾驶人的侥幸心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运行安全。
搞好三个安全教育。搞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跟车老师教育。联合教育行政部门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醒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车,提示老师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搞好学生安全教育。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播放宣传光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展出交通事故图板等形式,大力开展学生安全乘车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搞好学生家长安全教育。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学校家长会,家长联谊会等不同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强化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