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王鹏宇
实习生 李昊泽
本报讯 濉溪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县住建局结合全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印发实施了《濉溪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自律,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淮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要求业主、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将首付款、按揭贷款全部缴存至监管账户,并通过现场核查、资金监管银行按月提供账户资金月报表等方式定期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
为了更好地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县住建局加强风险提醒工作,在售楼处张贴《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提醒业主缴纳购房资金时注意9大类交易风险,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网签备案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
县住建局持续优化房地产业营商环境,对标先进,优化流程,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优化审批模式方面,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当日办结;对线下办理事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结。在解决合同履约问题方面,参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第七条,因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60日。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45个开发项目销售商品房3577套,销售备案面积39.5万平方米,销售备案金额24.32亿元。我们将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细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标准,规范完善预售资金拨付流程,有效管控重点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百姓提供居住条件更舒适、环境更优美的住房。”县住建局局长谢东升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