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聪
本报讯 10月26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副主任李秀侠、朱秀芳、吴飞、崔海波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集中审议并表决通过,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草案)并进行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黎秀川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登玖,县法检“两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