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俞晶娜
本报讯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
《通知》的印发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构建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链条协同监管,建立权责明晰、科学高效、执行有力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效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使我市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态势更加稳固。
《通知》分别从健全全过程协同高效监管机制、建立全流程监管信息反馈制度、实现全流程信息共享、建立水土保持奖惩制度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明确各县区、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督查考核、资金保障等内容。
《通知》指出,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机制、推动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主管职责,加强行业指导,进一步完善监管流程和标准,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要求主动履职,落实监管责任。各开发区管理机构要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水土流失统一监测、开展水土保持“管家”服务,创优营商环境。
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将定期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断加强水土保持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提升各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紧紧围绕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