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席前进
本报讯 日前,经淮北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淮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淮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工作方案》结合淮北实际,提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主要任务明确了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督促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推动先行先试等七个方面工作。
《工作方案》实施后,行政复议工作在三个方面发生变化。
行政复议职责和队伍实现整合优化。改革后,市、县(区)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辖,市、县(区)政府部门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得到加强。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后,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机制,能够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更加充分地发挥好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便利。改革后,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将更加便捷,大大减少“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