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杜春琳 张雨晨
本报讯 10月19日,记者获悉,自2019年12月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落地淮北以来,我市共落地执行国家集采药品7批,省级集采药品2批,国家集采耗材1批,省级集采耗材3批、省级试剂1批。药品品种数超过300种,集采产品覆盖面不断扩大,平均降幅50%以上,最高降幅超90%,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近2.42亿元。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大幅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据了解,市医疗保障局依托安徽省药品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对医疗机构集采任务完成情况和中选企业供应、配送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汇总通报辖区内医疗机构采购进度,并将药品集采落实情况列入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内容,确保在规定采购周期内完成集采任务。
着力减轻医疗机构和药企货款结算压力,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建立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制度,以约定采购金额的30%进行基金预付,作为公立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截至目前,累计拨付各批集采专项预付金1329.64万元,有效促进医疗机构次月回款制度落实。
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医保基金实际报销比例、集采通用名药品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等因素,结合考核结果,精准测算结余留用金额并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12月,拨付43家定点医疗机构第一、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共计753.43万元,以“真金白银”对医疗机构开展正向激励。
“随着一轮又一轮的国家带量采购品种公布并执行,老百姓在各公立医疗机构能享受到的实惠将越来越多,大大减轻患者治疗的经济压力,切实感受到国家利民惠民的大好政策。”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让群众享受更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