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林琳 整理
1956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026人,候补代表107人,代表全国1073万党员。59个国家的共产党、工人党、劳动党和人民革命党的代表团以及国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应邀列席大会。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委员会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会上,朱德、陈云、董必武等作了重要发言。
大会通过了各项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九五八—一九六二)年的建议》,选举了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大会最后选出97名中央委员、73名候补中央委员。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八大决定中央委员会增设副主席和常委,中央书记处增设总书记和候补书记,并加强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书记、副书记。
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国内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了党在今后的根本任务。党的八大强调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全党要集中力量去发展生产力。这是八大最重要的理论贡献。
八大以对新形势下国内主要矛盾的分析为基础,在经济、政治、文化、外交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第一,坚持既反对保守又反对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第二,探索改进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第三,强调扩大人民民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四,明确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方针任务,确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繁荣科学和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方针。第五,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外交政策。
八大以后各领域的进一步探索,为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党中央关于调整经济关系和搞活经济的新思路、关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关于党的建设等方针政策,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