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北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在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取水监管,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1年9月,在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四不两直”监督检查中,我市为“零问题”反馈,受到检查组领导及成员的一致认可;“十三五”期间,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5年获得优秀等次,2021年12月受到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一、坚持高位推动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淮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考核、激励、约谈等工作制度,统筹部署协调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印发淮北市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将全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年度用水计划按照行业、水源分配落实到县区政府。截至目前,全市取水许可总量4.59万m^3(含再生水和矿井水),低于“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目标5.4亿m^3,市、县区取水许可水量均未超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二是规范用水总量统计管理。及时更新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每季度按时完成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用水总量成果统计、核算和上报工作。三是建立完备的取水许可台账。市、县区每年建立区域用水户取用水台账、分月建立地下水取用水量台账、地下水自备井关停台账,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全市取用水情况。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m^3,万元GDP用水量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幅度均高于目标值,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9,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占用水总量达12.77%,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二、强化行业监管 推进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化
1.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批复、取水工程现场核验、取水许可证核发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形成闭环。规范已发取水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吊销等审批办理流程。全面开展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切实提高证照数据质量。严格落实区域限批、建设项目禁批等有关政策规定,在地下水限采区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2015年以来超采区内无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2021年以来依法查处超许可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水案件14件,罚款72万元,关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10眼,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2.强化取水许可日常监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监管,每年制定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范围内的取用水单位,分期分批进行全覆盖现场督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一县一单”方式形成问题清单,通报各县区落实整改。结合省节水调水信息管理平台、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及时印发超计划预告预警通知书,提醒其采取节水措施,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强化宣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依法取水、高效用水,节约保护水资源。每年举办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市水资源管理能力。
3.积极推进取水口监测计量。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取用水情况,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监测计量的意见》,积极推进全市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建设,落实取用水单位计量设施安装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做好计量设施检定与校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基本实现地表水、地下水、矿井水、再生水不同水源取水监测计量全覆盖,市、县区审批取用水单位全部完成检定与校准。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动态掌握取用水单位实时取水量,及时预警超计划超许可取水现象。
4.加强“一户一档”规范化管理。取水许可档案管理是水资源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掌握取水户基础信息,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取水户规范建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取水户“一户一档”填报工作的通知》,我市扎实推进取水许可精细化管理,依据取水许可审批权限,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户建档,市、县区共建立取水许可管理档案162户,及时梳理完善有关基础资料,上传到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户一档”功能模块。对于新办理取水许可取水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对于延续或者变更取水许可取水户,及时补充延续或变更材料,确保“一户一档”动态更新、信息齐全,真实准确,便于查看。
5.严格差别化水资源费征收。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按月向取用水单位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在地下水超采区、非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征收地下水资源费,淮水北调供水区内继续开采使用地下水的,按对应区域标准双倍征收水资源费,最高可达1.8元/m^3,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倒逼取用水单位采取节水措施,高效利用地下水资源,减少开采量。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对存在超计划取水的,严格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2021年全市征收水资源费1229万元(不含市县供水总公司、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等省级取水许可审批单位),其中超计划加价水资源费15.22万元。
6.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看”取水口核查登记情况、退出类取水口整改情况、无证取水问题整改情况、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5类问题,对照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台账,全面排查梳理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认真组织整改,逐一完成销号,全市415个整改类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完成2021年以来新增9个项目(37个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
三、严格水源管控 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1.强力推动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市政府先后印发《淮北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及地下水压采工作方案》《淮北市自备井关停方案》,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及地下水压采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2020年以来完成国安电力、理士电源等10家单位地下水置换工作,全市关停自备水源井188眼,年置换地下水约3600万m^3,淮水北调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水源置换,基本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水利部通报我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2020年第四季度比2019年同比上升2.08米,2021年第四季度比2020年同比上升2.64米,超采区地下水水位明显回升。
2.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将再生水开发利用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在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阶段,严把审批关口,能使用再生水,一律不得开采新鲜水。全市取水许可审批大唐电厂、申皖发电及申能发电等企业再生水总量3755万m^3。2016-2021年,全市火电企业再生水利用量达1.5亿m^3,2022年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1万m^3/d,我市再生水利用量在全省领先,极大缓解了地下水超采压力。
下一步,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将以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为契机 ,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精细化、规范化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淮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 郝书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