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储旭 陆鹏
本报讯 今年以来,濉溪县交通运输部门做到强化“六举措”,当好“六大员”,切实抓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当好交通执法“宣传员”。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常年宣传不间断。综合运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公交场站、车体公益广告等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把法制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
强化交通行业安全,当好交通行业“安全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抓实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实施企业网格化管理,把全县193家运输企业,划分成6个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抓细隐患排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考核,组织检查运输企业和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共600户次,出动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车辆2100余辆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3项,完成整改23项,整改率100%。
强化交通行业监管,当好日常监管“监督员”。强化货运监管,全面开展货运企业资质审核、问题整改,累计依法注销未按期评定技术等级车辆2744台,注销货运企业11家,吊销货运企业1家,吊销车辆营运证6本。强化客运监管,以公路客运、旅游包车为重点,狠抓“春运”“五一”等重点时段,落实“三关一监督”,严厉打击辖区内的“黑头车”,考核城乡客运及县内城市公交运营企业2次,摸排上报涉嫌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线索2条。强化维修驾培等行业监管,检查驾校、分训场34次,查处非法驾校1起,查扣2辆车;检查维修企业50户次,落实机动车维修备案制5家。
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当好公路治超“战斗员”。督促落实治超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重点货源单位巡查监管工作,24家重点货源单位公示率100%,6家省级货运源头单位称重数据全部接入省平台,装载单使用率100%,持续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实行跨中队、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查处,确保车辆超限率在1%以内。预检货运车辆800余台次,查处超限车辆95台次。深化科技化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治超工作,先后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全县已建成动态称重检测监控卡点10处,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今年初安装应用遮挡号牌识别大数据研判系统,有效解决了“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车辆无法识别问题,并通过交警系统查询核实后,按规定抄告公安交警部门。
强化交通政务服务,当好方便群众“服务员”。规范行政审批,认真落实“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宣传告知承诺制申请方式,已有10家道路运输企业采用告知承诺申请,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成省政务服务网51项事项各指标内容修改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明确承诺办理时限。坚持为民服务,规范设置公交站牌,调整优化公交运行路线10条,让全县人民公平享受公交出行红利,不断擦亮濉溪公交品牌。
强化交通疫情防控,当好外防输入“守门员”。狠抓公路交通环节管控,在全县9处交通防控卡点开展24小时值守,出动人员8000余人次,做到 “逢车必查、逢人必测”,落实交通防控,严格把好“外防输入第一道关口”,做到全员值勤、全员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