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5日

第A07版:

为伤病劳动者撑起职业“保护伞”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记者 俞晓萌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也是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关乎他们的切身权益。

在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4名人员组成的小小团队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秉承着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积极维护参保人员合法利益的理念,作出了令人折服的工作成绩,发生了许多令人动容的故事。

人少、业务多,是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一直以来的工作状态,但这丝毫不影响工作质量。据统计,从2021年到目前,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共组织鉴定3981人次,下发 3970份鉴定结论,申请再次鉴定级别变动率仅为0.22%。

为规范经办人员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业务经办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中心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淮北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业务经办规程》等14项工作制度规定,编印《淮北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规章制度汇编》。同时,强化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监管,建立就医信息真实性核查机制,结合被鉴定人员提供的医学鉴定资料,指定专人到其就医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核验就医信息的真实性,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鉴定人员就医信息真实性实现100%核验,有效保证每一份鉴定结论的质量。

一直以来,中心着力推动“互联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根据岗位配置、人员管理、权限设置、业务规程等事项明确标准和要求,做到经办复审岗分离,纸质档案扫描进系统,现场鉴定专家对鉴定人员的问诊、查体、审阅申请资料、作出初步鉴定意见及工作人员经办现场实况等环节全程录像记录并刻制成光盘存档,做到全程可留痕、可监督、可追溯,初步实现劳动鉴定业务全流程电子化闭环管理。2021年5月,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实现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电子化闭环的鉴定单位。截至目前,共扫描纸质档案约80000张,平均每月4500张。

群众的事无小事。

2021年4月,一位被鉴定人的父亲和妻子来到淮北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情绪激动,表示一定要已故的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避免发生过激的行为,中心主任陈清安排他们坐下,安抚他们的情绪,详细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表示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是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职责所在。陈清很清楚,根据我国目前现有的政策法规,没有为或者不为已离世工伤职工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但江苏、山东、上海等周边省市都曾有为已离世工伤职工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案例。

自那以后,在陈清的带领下,中心工作人员多方了解事实情况,考虑到被鉴定人工伤病情较为明确,工伤鉴定程序均在合理流程内,认为可以为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由于这在我市尚属首例,难免出现不同的声音和观点。为此,大家积极与江苏、山东、上海周边省市咨询、请教、学习,多次向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请示汇报,终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致同意为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

得到这样的结果,被鉴定人的亲属看到了希望的曙光,积压在他们心头的乌云正慢慢散开。特别是当被鉴定人的妻子前来领取鉴定结论时,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拉住工作人员的双手不停地颤抖,弯曲的双腿几乎就要跪了下来:“谢谢,谢谢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

一直以来,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服务方式,优化经办流程,着力提升劳动能力鉴定效率,切实方便了用人单位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针对申请“工伤康复的确认”和“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职工,建立“快捷通道”,缩短鉴定时间;针对“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委托鉴定”等特殊人群,开展“鉴定结论直接邮寄”服务;对行动不便或重症患者,提供“重症患者登门鉴定、工伤康复绿色通道”特色服务,妥善安排时间,组织专家上门鉴定,把鉴定服务送到工伤职工家门口。

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为了心中永恒的追求,为了鉴定工作的发展,始终用柔情对待群众,用坚毅对待困难。在今后的日子里,他们将在工作中开新局,在创新中谋新篇,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全面开启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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