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毛献超
本报讯 “这样的案件就该搬到村里审理,警醒一下那些不敬老、养老的人……”日前,在相山区渠沟镇大梁楼村巡回审判活动现场,参加旁听庭审的群众说道。
相山区人民法院渠沟镇法庭走进大梁楼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案件。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网格员,走访当事人,梳理案情,决定上门巡回审理此案,把法庭搬到老人家中。
庭审当天,巡回法庭布置简单不失庄严,老人的左邻右舍前来旁听。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烈。承办法官找准矛盾根源,经释法析理、耐心调解,老人其中三个孩子均愿意每月支付两位老人赡养费,另外一个孩子在说服教育后表示老人需要时同意履行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也自愿将原来诉求的每月1000元赡养费降至600元。
此次巡回审判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是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走深走实的有益探索。相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深入基层一线,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努力就地化解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为乡村振兴、乡村文明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