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9日

第A06版:

濉溪县法院宣判一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四人合伙制假售假获刑

■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周瑜 魏言莉

本报讯 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陈某辉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生、陈某轩有期徒刑六个月,均并处30000元至130000元不等的罚金,非法获利被没收,扣押在案的涉案财物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退赔受害人9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底,被告人陈某辉让被告人陈某轩为其制作假贵州茅台酒销售,后陈某轩联系被告人王某生进行包装。陈某轩安排其子将勾兑好的散酒送至王某生处包装。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陈某轩、王某生制作假贵州茅台酒共销售给陈某辉23箱,非法经营数额62790元,陈某轩、王某生非法获利分别为5470元、6900元。后陈某辉将购买的23箱酒以每箱6000元的价格销售给王某,销售金额138000元,陈某辉非法获利75210元。2021年3月,王某又将从陈某辉处购买的10箱假酒销售给李某,销售金额90000元。李某支付货款后发现系假酒,遂报案。后市公安局烈山分局依法扣押陈某轩父子持有的贵州茅台不同系列酒9箱、遵义1935共23瓶、散酒若干,以及封包机、过滤器、灌装机、空压机、压平机等涉案财物。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扣押的涉案贵州茅台酒、遵义1935白酒均与该公司正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该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濉溪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轩、王某生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陈某辉、王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2-08-09 王晨 四人合伙制假售假获刑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17237.html 1 3 濉溪县法院宣判一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