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3日

第A05版:

向“扬尘车”说不

我市持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 记者 黄旭 通讯员 李婷

本报讯 大货车、渣土车带来的“扬尘”是造成大气污染主要污染源之一,今年以来,我市多措并举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坚持严查违法违规检验行为、严抓货车禁区管理、严控报废车辆、严管工地移动机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我市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管理制度》,车辆审验前置环保监测关口,落实国六排放标准,对达到使用年限和三个检验周期检验不合格车辆,及时督促车主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加强对国三及以下老旧机动车报废注销管理。今年以来,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对全市机动车检验市场明察暗访12次,发出检查通报7期,约谈2家存在不规范检验行为的机动车检验公司负责人,注销773辆环检不达标车辆。

按照《关于规范办理货车禁行区域通行证工作的通知》文件,我市要求办理通行证需根据车辆行驶证对车辆状态进行审核,货运车辆需达到国五以上的排放标准,对脱审、报废、尾气排放超标的不予办理通行证。对运输石头、石子、石沫、黄沙、煤炭等易抛撒滴漏货物的货车等重污染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加强城区道路、国控点周边道路等重点道路的巡逻防控,依托交通管控平台和缉查布控系统,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高污染车辆闯禁区、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形成严防、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今年现场查处大货车闯禁区568起,农机车闯禁区14起,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闯禁区19起。

对临界报废的重点车辆,相关部门每月将数据录入到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预警检查临界报废的重点车辆。对临界报废、临界检验的重点车辆数据层层分解,通过严查严管,查扣报废车辆,2022年以来共查扣17辆上路行驶报废车辆。

我市坚持对城区重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定期走访,要求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禁止使用超标排放的工程机械,严禁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上路行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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