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露 通讯员 张思伟
本报讯 今年以来,烈山区坚持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构建全程贯通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截至6月底,全区有各类市场主体36053户,新增市场主体4644户,比去年同比增长63.38%。
事前信用承诺。坚持信用监管首抓市场主体自觉,严格落实申请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引导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参与承诺践诺。规范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在商贸、餐饮、旅游等行业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创建市、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5家。对信用较好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减少申报材料,加快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帮助106家市场主体落实信用贷款2.65亿元。
事中分类监管。科学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全区企业的信用风险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衔接融合,对2621家A类企业“无事不扰”、39家B类企业常规抽查、11家C类企业重点关注、7家D类企业严格监管,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烈山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今年上半年共办理 103件行政处罚案件,已公示案件55件,未公示案件9件(均未超过规定公示期限),不予公示案件39件(均按规定程序审批,材料齐全)。对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公示,推行“明厨亮灶”“随机查餐厅”等制度,发力社会监管,倒逼市场主体自觉守信。
事后信用修复。强化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多渠道开展年报宣传,提示企业在6月30日前按时报送2021年度年报,防止因逾期未年报违法失信受到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区分违法失信不同情况,构建对应修复条件和方式,实施精准修复。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企业,线上申请、内网审核,实现网上“不见面”办理。截至目前,指导8户企业线上提交信用修复资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