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传媒中心:
我们是濉溪县刘桥镇王堰村村民,去年9月份,我们以土地租金参股的形式,加入了村里的刘桥振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是,大家伙至今也没看到合同,心里很不踏实……
王堰村部分村民
■ 记者 徐志勤
记者在濉溪县刘桥镇王堰村了解到,去年下半年,该村成立了濉溪县刘桥振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王堰村东村民小组村民以每年每亩土地800元租金参股到合作社,并约定每年11月1日前,把租金支付给村民。
村民张成杰告诉记者,“签合同时,是队长(村民组长)拿张纸一家一户按个手印。我们没见到合同,就想看看到底是谁签的……”
在王堰村村委会,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兰云现场拿出了村民与合作社签的合同。“当时合作社与东村民小组签的是总合同。村民小组长带着合同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并让户主按了手印。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个别村民没有见到合同。村委会会解释到位,消除村民顾虑。”张兰云经过一番耐心解释,很快化解了村民心中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