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马晓伟
本报讯 “渣土车出工地大门时,冲洗工人未做到全面细致清洗,导致有少量渣土撒落。市城管执法局‘首违免罚’,给了我们改进工作的空间和时间。”7月6日,我市某渣土公司负责人王某为城管执法部门的温情执法竖起大拇指。
日前,该公司一辆渣土运输车辆在南黎路行驶过程中,沿途撒漏少量的渣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城管执法局一大队大队长张瑞介绍,因其为首次违规并已及时纠正错误,执法人员根据“首违免罚”原则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按照要求签订《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后,未进行经济处罚。
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实行首违免罚和轻微免罚制度,对首次和轻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坚持以教育整改为主、行政处罚为辅,推广运用劝导示范、说服教育、写保证书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统一。截至目前,已对27起因渣土管理首次违法和情节轻微行为免于处罚,通过落实“首违轻微”相对人容错机制,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感受度和满意度,赢得理解和全力配合,共建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