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旭 通讯员 杨永超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严防汛期水质下降,全力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建设12座地表水水质监测自动站,拓宽监测网络;实施市丁楼污水处理厂扩建、濉溪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相山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通过工程和技术措施,对濉溪老濉河、相山洪碱河、杜集龙河、烈山濉河古饶段等重点河段,开展流域治理。
开展一级支沟检测排查。全面排查濉河流域38条支沟、沱河流域27条支沟、澥河流域30条支沟、浍河流域50条支沟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开展支沟水质检测,共检测有水支沟129条,其中77.5%优于Ⅳ类水。
开展超标因子溯源治理。对濉河、沱河流域沿线33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分段水质监测,分析各排污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对水体影响,精准溯源。完成浍河、澥河沿河杨柳煤矿、钱营孜煤矿、界沟煤矿等9对煤矿矿井水除氟治理,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强化汛期区域联防联控。开展“河湖沟塘”清理行动,清理网箱、渔网20余处,乱耕、乱种60余亩,拆除违建、阻水围堰8处,打捞河面垃圾227吨。对15个重点水质预警监测断面开展汛期专项检查,治理处置涵闸积蓄污水。加强与上游宿州市、永城市执测联动,加密监测频次,做好跨界水体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严防汛期水质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