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赵元元
本报讯 为确保零售药店、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检查组前往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在零售药店,检查组现场询问从业人员、调阅相关记录,对药品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名登记销售“退热、抗病毒、抗菌素、止咳”四类药品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
在餐饮单位,检查组查看了扫码、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夏季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控食品加工过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做到环境干净整洁、清洁消毒到位、索票索证记录齐全、冷冻冷藏及食材储存规范。
检查组要求,零售药店和餐饮单位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测温、查验“双码”、消毒杀菌等措施,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餐饮单位要保障食品安全,共同筑牢疫情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