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9日

第A10版:

守护河湖安全 筑牢生态屏障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刘洋

本报讯 近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境内河湖“四乱”问题开展例行巡查。巡查结束后,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对非法捕鱼、在河堤违法种植农作物等情况进行整改,保护水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巡查期间,检察官行走30多公里的河流和近10平方公里湖泊,重点对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溯源调查。收集河湖存在的乱捕、乱堆等重难点问题,并针对收集的各类问题开展会商研究,加大侵害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促进相山河湖生态保护新格局。巡查同时,实地走访群众,面对面宣传水生态保护重要意义,营造共同保护美好水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今年6月,相山区结合幸福河湖示范建设等工作实际,聚焦河湖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及底泥污染、黑臭水体等重点突出问题,开展河湖沟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萧濉新河、王引河等7条河湖进行不定期巡查,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助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我们在巡查中发现,违法种植农作物、非法捕鱼是较为突出的问题。”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慧丽告诉记者,在河堤上种植农作物真正影响的不仅仅是市容,因为河道被开垦后,土质变得松软,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将对防洪造成影响。另外,种植蔬菜翻松了河滩,使用粪便施肥,对水质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禁止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我们在河道中还发现了渔网、地笼等禁用的渔具,捕获了许多鱼幼苗,导致渔业资源受到破坏。况且,捕鱼人员多为翻越河道护栏至河道旁及跌水堰进行捕鱼,尤其是梅雨季节河道、两侧湿滑水流不稳,极易发生危险。”陈慧丽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辖区内河湖水岸巡查检查力度及河道管理,向群众普及河湖保护科学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水生态的意识。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积极推进河湖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事项协作、专业领域配合等制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开展专题“回头看”,紧盯有无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有无整改不到位、有无问题反弹等问题。

下一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将在互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下开展工作,通过联合调查、人员互派、信息交换、案件研讨、交办案件、工作建议等方式,帮助解决河湖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06-29 俞晓萌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14890.html 1 3 守护河湖安全 筑牢生态屏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