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2年06月21日

第A04版:

让老人吃上“暖心饭”

——我市“暖民心行动”养老助餐新政解读

聚焦老年人“做饭难”,做好老年人“暖心饭”, 6月20日上午,我市召开“暖民心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老年助餐行动。会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宇慧就《淮北市老年助餐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会上,还发布了《关于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的倡议书》及“老年助餐专项基金”募捐倡议书。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刘斌

背景及依据: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暖民心行动方案》,召开全省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把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纳入10项暖民心行动之一高位推进。为贯彻落实省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我市在组织老年人助餐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从现有的助餐供给能力和老年人实际需求两端进行深入了解并认真测算,起草了《淮北市老年助餐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重点依据省下达的任务指标明确了我市目标任务,提出了2个方面9项工作措施,建立了4项扶持政策,同时对2022年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

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坚持需求导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提出1个总体目标任务、9条具体工作措施、4项支持政策。

总体目标任务。主要根据省方案和省民政厅明确下达的任务。根据省民政厅部署,2022年我市计划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任务数231个,其中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64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7个,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80个,其中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50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0个。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具体工作措施。共有两个方面,从合理规划布局、规范助餐服务两个方面提出9项工作措施。按照城市社区10分钟助餐服务圈和农村地区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的原则合理布点,在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布局,在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布点,动员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认捐,创新老年助餐配送服务;通过统一命名认定、规范服务标准、强化技术支撑、培育服务品牌、加强日常监管等手段规范老年助餐服务。

具体扶持政策。主要建立了老年人就餐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税费减免等4项扶持政策。

1、老年人就餐补贴。对在政府认定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就餐的,按照年龄结构实行就餐补贴。对常住淮北市年满60至69周岁、70至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天1元、2元、3元就餐补贴;对常住我市年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以淮北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中数据为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评估为重度失能(一、二级残疾)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3元就餐补贴。就餐补贴不发放现金,不可叠加使用和转赠,仅用于就餐消费时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直接给予价格扣除。所需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我市老年助餐结算系统数据据实结算。

2、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且符合建设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3万元建设补贴,实际建设费用支出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3、运营补贴。对建成后正常运营的城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给予运营补贴,其中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年助餐次数达到5000(含)至10000(不含)人次的,给予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贴;超过10000人次的,给予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运营补贴;低于5000人次的不予发放运营补贴。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参照城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运营补贴人次标准减半执行。

4、税费减免政策。对利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并落实清单制管理,市、县(区)民政部门核实并确定清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

具体责任分工。根据省明确下达的城市和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任务,对2022年全市231个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压实各县区责任。参照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确立了11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

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我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老年助餐服务模式,主要是以下几种:

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助餐模式。依托现有条件和设施较为完备的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餐饮企业+助餐”模式。支持引导夕阳红、淮海健康养老、徽香昱原等企业打造老年助餐连锁化运营模式,利用其门店设置老年餐桌,支持餐饮企业提供“移动型”助餐车进小区和上门送餐服务。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就便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根据我市乡镇工矿企业较多的实际,与工矿厂区食堂合作,设立老年餐桌。

“养老机构食堂+助餐”模式。依托公办和社会办养老机构现有食堂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物业+老年助餐”模式。发挥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居民距离近、人员熟和物业用房位置好、出入方便等自身优势,鼓励其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公益慈善力量+助餐”模式。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合理规划老年助餐布局。根据《行动方案》部署,指导各县区依托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村级养老服务站、厂矿企业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同时依托夕阳红、淮海健康养老、徽香昱原等企业打造老年助餐连锁化运营模式。在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助餐服务圈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逐步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规范老年助餐服务。统一命名认定,采取统一的名称格式,并为符合开办条件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发放民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牌。近期,还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淮北市老年助餐统一标识(LOGO)活动。落实省民政厅制定的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工作指引,规范服务标准。建设覆盖全市的老年助餐结算系统解决方案,强化技术支撑;强化老年助餐宣传。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络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发挥基层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进社区、进村、进机构“三进”行动,确保老年助餐行动宣传见海报、见横幅、见资料、见视频,让广大群众易看、易懂、易记;借助入户走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志愿服务等契机,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宣传推广助餐配餐服务,多渠道公开发布老年助餐点的位置和就餐信息,提高群众认知度;发挥民政部门牵头指导作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开展服务前进行实地核准验收,符合开办条件的发放由民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牌并悬挂在室外醒目位置。同时指导各县区落实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运营单位实施“明厨亮灶”,购买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降低运营风险。

2022-06-21 朱冬 ——我市“暖民心行动”养老助餐新政解读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14252.html 1 3 让老人吃上“暖心饭”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