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宝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高屋建瓴、运筹帷幄,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围绕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强国目标,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战略举措、战略规划、战略目标和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创新性重要部署和安排,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体系。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是指在深刻把握中国法治建设现实的基础上,为实现法治发展目标所作的重大的长远的全局性、系统化、高层次的谋划和部署。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不可或缺的战略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
提升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与人民整体利益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在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同时,是立足于党执政兴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来谋划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因此,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实现了全面依法治国从法治建设领域到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领域的跃升,使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得到全面提升,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沉着应对系列重大矛盾风险挑战,创造性地把“四个全面”确定为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布局。并强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的制度的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营造公正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进而确保当代中国在深刻的转型变革进程中,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平稳健康有序。”
出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战略规划。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为此,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会议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顶层整体重大战略规划,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框架、总目标、基本原则、实践路径等。向世人宣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进入了‘快车道’,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新战略目标凝聚思想共识催人奋进,是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旗帜和前进方向。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指示,首此提出“法治中国”命题。同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九部分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而在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层面确立了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目标——法治中国。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千重大问题的决定》,更加明确地提出“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和“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法治中国命题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上的重大创新,是对新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科学定位、目标指引和战略谋划”。首先,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有学者提出“法治中国命题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继承版,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它是对包括中国法治建设在内的宏观层面的价值目标和以“中国”为方位的面向世界的法治文明展现和总体定位。其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也是法治中国战略目标的具体目标、当前目标。法治中国战略目标对总目标具有统领和引领作用。这个具体目标、当前目标集中体现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它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最后,法治中国战略目标是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整体战略部署相协调、相融通的,它包含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性目标。即从2015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从 2020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从2035年到2050年要把我国建成法治强国。总之,“‘法治中国’这一概念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感召力,它所表达的不仅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或定位,更是建设法治强国的梦想和愿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于实现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法治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勾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2012年12月,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三个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纳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中,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随后,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样,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高度勾勒了科学的法治战略布局,即“三个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首先,在这个战略布局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强调宏观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坚持在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中,围绕依法行政关键问题展开,因此,“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协调推进,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次,在这个战略布局中,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调作为法治建设目标的法治国家,离不开法治政府的推动、法治社会的构建,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最后,“三个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体现了法治战略布局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了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领域的法治全覆盖。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