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傅天一
本报讯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工作部署,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出全民共同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良好氛围。
注重不同群体,精准定向宣传。全市各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等时机,开展集中学习宣传,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引导教职工、家长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截至目前,开展各类讲座、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累计参加师生20余万人次,征集优秀宣传海报和视频作品7篇。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将学习内容纳入矫正期集中教育内容,发送相关应知应会知识并开展测试和提问,切实提高重点人群的守法遵纪意识。结合打击整治“村霸”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等契机,在村(居)委会、开放式广场等开展集中宣传,进一步教育和引导群众树立守法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万余份。
注重丰富载体,提升宣传质效。各级各单位广泛动员,结合淮北实际,创作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顺口溜5篇、快板4篇、黄梅戏1部,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得到省扫黑办领导表扬。淮北太平人寿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法,通过将茶艺活动与普法宣传融合开展,单调说教在文化熏陶下更易入脑入心。制作一批有针对性、传播性、画面感的扫黑除恶视频宣传短片,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濉溪县委政法委、烈山区委政法委牵头制作的两部宣传视频被省扫黑办采用。依托网站及公众号,大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制作短视频30余个,利用“两微一端”、抖音短视频、传媒中心视频号等平台播放推广,浏览8万余人次。向辖区居民发送公益短信140余万条,形成了良好的线上宣传氛围。
注重拓宽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共制作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宣传物品10余万件,悬挂各类标语20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广场宣传屏等,构建静态和动态宣传平台,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等时间节点,对各行业领域、各群众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通过乡村“大喇叭”每天定时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提高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利用文化广场、乡村墙面等,创作宣传墙画50余幅。烈山区利用烈山法治、“南湖之声”广播电台等区内媒体累计发稿6篇,宣传覆盖更加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