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0日

第A09版:

濉溪县完成2021年度公共卫生专业机构 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孙东海 邬宏飞

本报讯 日前,濉溪县完成2021年度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2019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要求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最终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并在“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中提出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以密切利益共享机制。2020年3月,濉溪县医改领导小组印发《濉溪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完善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包干机制,提出促进妇幼健康、防治癌症等9项工作内容以及推进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队伍、临床医疗资源配置使用、临床医疗服务、临床医疗信息融合等4项工作要求。同期,县医改办印发《濉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提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等。2021年6月,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濉溪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021年10月,濉溪县入选安徽省县域医防融合试点。2021年12月,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濉溪县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濉溪县2021年度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通报将于近期发布,将根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份额等,由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卫生健康执法大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享医共体牵头医院5%医保结余资金。根据项目质量系数等,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包干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总额5%,用于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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