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闻集 小亮
本报讯 垃圾分类是关乎民生的关键事,也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4月30日,《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淮北集中宣传活动在两宫广场举行,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加深市民对《条例》的了解。
活动中,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设立宣传展台,工作人员重点向来往行人宣传了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耐心地介绍垃圾分类的必要性,讲解如何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使不少市民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主动加入到宣传队伍中来,纷纷表示会向身边人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据了解,为确保条例的可操作性,《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单位、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提出,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同时,要求从源头减量,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